# 广州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会判?家属等待判决期间还能做什么?
刑事案件开完庭,不一定当天宣判,也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案件的“开庭后固定几天出结果”。
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主要从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,而不是从开庭当天开始计算。简易程序、速裁程序另有期限规定,案件还可能因补充侦查、延期审理、改变管辖等情况延长或者重新计算。
家属在等待期间并非只能被动等消息。可以让律师确认案件适用的程序、庭审后是否还有事项需要处理,并及时整理尚未提交的退赔、谅解或者其他量刑材料。
## 一、开完庭是不是一定当天宣判?
不是。
刑事案件可以当庭宣判,也可以定期宣判。
当庭宣判,是指法庭审理结束后直接宣布裁判结果。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,当庭宣判的,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判决书。
定期宣判,是指法庭没有在开庭当天宣布结果,而是在确定的日期另行宣判。定期宣判后,判决书应当立即送达。
因此,开完庭没有当场宣布结果,并不当然表示案件出现异常,也不能仅凭“没有当庭判”推断结果轻重。
## 二、为什么不能简单说“开庭后7天或者15天一定判”?
因为法律规定的主要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体期限,而不是统一规定“开庭结束后多少天必须宣判”。
### 1. 普通程序
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通常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。
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、附带民事诉讼案件,以及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部分重大复杂案件,经依法批准还可以延长。存在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,应按法定程序报批。
### 2. 简易程序
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一般应当在法院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。
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案件,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。
### 3. 速裁程序
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,一般应当在法院受理后10日以内审结。
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案件,可以延长至15日。符合速裁程序条件并实际适用该程序的案件,原则上应当当庭宣判。
这些期限都以案件适用相应程序为前提,不能脱离具体程序套用。
## 三、哪些情况可能影响宣判时间?
开庭后,法院可能仍需处理以下问题:
– 合议庭评议案件;
– 对定罪、证据或者量刑问题进一步审查;
– 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或者调取新的证据;
–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;
– 检察机关申请补充侦查;
– 出现法定延期审理或者中止审理情形;
– 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发生转换;
– 管辖发生变化。
其中,改变管辖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法院等情形,还可能依法重新计算审理期限。
因此,判断是否临近宣判,需要综合看法院受案时间、所适用的程序,以及庭审后有无新的程序事项。
## 四、等待判决期间,律师还能做什么?
开庭结束不代表辩护工作已经全部结束。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处理以下事项:
### 1. 复盘庭审中的争议
包括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、证据争议、罪名适用、主从犯认定、犯罪数额、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庭审陈述。
### 2. 提交书面辩护意见
如果庭审中出现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,律师可以结合案件情况,依法向法院提交补充辩护意见或者相关材料。
是否有必要提交、提交到什么程度,应由律师根据庭审情况判断,不宜为“补材料”而重复提交无关内容。
### 3. 处理新出现的证据或者情况
如果开庭后出现可能影响事实认定或量刑的新材料,律师可以先核实来源、真实性和关联性,再判断是否以及如何向法院提交。
### 4. 继续核实退赔、谅解等量刑事项
如果赔偿、退赃退赔或者取得谅解等事项尚未完成,律师可以帮助判断继续处理是否具有法律意义,以及如何依法留存凭证。
### 5. 为宣判后的程序作准备
律师可以提前提示家属和被告人:判决书需要重点看什么、上诉期限从何时计算,以及拿到判决后应当如何尽快沟通。
## 五、家属现在还能整理哪些材料?
家属可以先整理材料,但是否提交、如何提交,应交由律师判断。
可能需要整理的包括:
– 已经退赃退赔、赔偿损失的转账凭证和收据;
– 合法形成的调解、和解或者谅解材料;
– 能够证明赔礼道歉、修复损害情况的材料;
– 与自首、立功、从犯等量刑情节有关的新线索;
– 被告人身体状况、家庭抚养负担等可能与量刑或刑罚执行有关的客观证明;
– 法院或者律师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。
材料应当真实、来源合法。不要伪造病历、收入证明、家庭困难材料或者谅解书,也不要要求他人作虚假陈述。
## 六、开庭后再退赔或者取得谅解,还有没有意义?
可能仍有意义,但不能一概而论。
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,真实完成退赃退赔、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被害方谅解,可能成为法院综合评价量刑的因素。是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产生影响,需要结合:
– 涉嫌罪名和案件性质;
– 损害是否得到实际修复;
– 退赔或者赔偿是否真实履行;
– 被害方谅解是否自愿;
– 材料是否在判决前依法提交;
– 案件中的其他从重、从轻或者减轻情节。
退赔、赔偿和谅解不是购买某种判决结果,也不能由任何人承诺“交钱就缓刑”或者“拿到谅解书就一定从轻”。
## 七、被告人仍被羁押,家属怎样了解进展?
如果被告人仍在看守所羁押,家属一般不能像普通民事案件那样随时直接联系本人。
家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情况:
– 向辩护律师询问案件是否已宣判、是否收到法院通知;
– 请律师依法会见并了解被告人的情况;
– 留意法院依法送达或者通知的信息;
– 根据法院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。
律师向家属反馈时仍受保密义务和案件信息披露边界约束。会见笔录、未公开案卷材料、证据细节以及涉及同案人员、证人的敏感信息,不是家属要求后律师就必须当然提供。
判决书可能依法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,但家属不宜因此等待自己收到判决书才处理上诉问题。上诉期限通常以被告人实际接到判决书的时间为判断基础。
## 八、判决书出来后,家属第一时间要看什么?
拿到一审判决书后,建议立即核对:
1. 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;
2. 采纳和未采纳的证据;
3. 最终认定的罪名;
4. 对自首、立功、从犯、退赔、谅解等情节的认定;
5. 主刑、附加刑、罚金及是否适用缓刑;
6. 违法所得和涉案财物如何处理;
7. 羁押日期及刑期折抵是否准确;
8. 判决书载明的上诉权和上诉期限。
如果对事实、证据、罪名、量刑或者程序有异议,应尽快让律师审阅判决书。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较短,不能等家属内部反复商量后再找律师。
## 九、哪些情况下应尽快联系律师?
出现以下情况时,建议尽快让刑事辩护律师结合案件材料判断:
– 开庭后出现新的证据或者事实;
– 尚有重要量刑材料没有提交;
– 退赔、赔偿或谅解事项仍在处理中;
–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事实、罪名或量刑存在明显争议;
– 案件长时间未宣判,不清楚是否发生补充侦查、延期或程序转换;
– 家属收到宣判通知或者已经拿到判决书;
– 被告人明确表示准备上诉;
– 家属发现判决书中的事实、刑期折抵或者财产处理可能存在问题。
律师可以分析程序和法律问题,但不能承诺宣判日期、刑期、缓刑或者上诉结果。
## FAQ
### 1. 刑事案件开庭后一般多久宣判?
没有统一的“开庭后固定天数”。应先确认案件适用普通程序、简易程序还是速裁程序,并结合法院受理时间及有无延期、补充侦查等情况判断。
### 2. 没有当庭宣判,是不是说明案件很严重?
不能这样判断。案件是否当庭宣判受程序类型、案件复杂程度及评议需要等多种因素影响,不能据此推断结果轻重。
### 3. 当庭宣判后为什么还没有拿到判决书?
当庭宣判的,法院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判决书。上诉期限应结合实际收到判决书的日期计算。
### 4. 开庭后还能补交谅解书吗?
在判决前仍可交由律师判断是否依法提交,但法院是否采纳及产生何种影响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。
### 5. 家属可以自己把材料寄给法官吗?
不建议未经判断直接大量寄送。应先由律师核实材料的真实性、关联性和提交方式,避免无关材料影响沟通效率。
### 6. 开庭后被告人还在看守所正常吗?
如果强制措施没有依法变更,被告人可能继续羁押等待宣判。继续羁押不等于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或确定刑期。
### 7. 判决书出来以后多久可以上诉?
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,通常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。具体应以实际送达情况为准。
## CTA
如果广州刑事案件已经开完庭,但家属不清楚适用什么程序、何时可能宣判,或者还有退赔、谅解和量刑材料尚未处理,可以结合起诉书、庭审情况及现有材料,让刑事律师判断等待判决期间是否还有需要依法完成的事项。
